僱傭涉偽造文件脫罪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宣判一宗虛假聘請外傭案,由於證據不足,法庭裁定僱主和外傭罪名均不成立。
第一被告姓雲,約四十歲,涉案僱主;第二被告姓Ngyen,外地人,缺席庭審,涉案外傭。二人涉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法官指出,雖然案中沒有足夠證據證實二人存虛假的僱傭關係,但雲某無薪單和其他支付金錢的記錄,直言無罪並不等於無做,期望雲某按正常手續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