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站
職位類型:
  

       

律師:需物業登記符法律規定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9-6-18          流覽次數:392
分享到:

律師:需物業登記符法律規定



李煥江

    出售對象為原“海一居”屬居住用途自然人買家

    律師:需物業登記符法律規定

    “海一居”小業主昨起可申請購買置換房,惟有小業主不滿都更公司不接受沒有物業分層登記的申請。

    律師李煥江表示,由於《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明確表示,申請者須已作物業登記,且該法律的立法原意亦不是將置換房單位分配給所有買家,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者才可申請。

    對於有部分業主因未持有分層物業登記,以致未能申請購買置換房。李煥江解釋,由於“海一居”當年賣售樓花時,不受二○一三年生效的“新樓花法”規範,故沒有強制規定業主必作分層物業登記,令許多業主未有在購買樓花後申請物業登記,造成上述情況。

    他表示,《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其中的適用對象為原“海一居”屬居住用途,並已作物業登記的自然人預約買受人,當中明確表示為已作物業登記的預約買受人,故小業主不可能於現階段補辦物業登記,亦不符合申請購買置換房的資格。

    李煥江認為,政府訂立《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有關規定可能是為了避免幾個買家同時主張權利的爭議,是政府分配置換房政策的取向平衡考量。

    置換並非補償

    問及會否是政府立法時考慮不周,明知“新樓花法”生效前可能會有業主無作分層物業登記,但政府並無於法律中豁免相關情況。他指,“海一居”事件屬私人糾紛,且置換房政策僅是一種選擇制度,而非補償制度,正如該法律立法精神亦不是將置換房單位分配給所有買家,而是符合法律資格的買家,如該法律規定的法人不可申請購買置換房。



網站主頁  |   人才求職  |   企業招聘  |   培訓頻道  |   新聞中心  |   Talk853.com  |   Bid853.com  |   關於我們  |   聯繫我們
鄭重聲明 :本網只提供公司和求職者之間一個網絡交流平臺,不涉及任何公司與求職者之間的勞務關係.
未經澳門人才網同意,不得轉載澳門人才網之所有招聘及相關信息
Copyright© 2005-2024  澳門人才網(www.Job85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樓
Powered by 澳門長江網絡有限公司(互聯網服務牌照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