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一居”小業主欲購置換房或一波三折
市署:冇物業登記不符申請
符合條件的原“海一居”樓花小業主由昨起至八月十六日可申請購買置換房,對於有小業主指因沒有物業登記而不能申請購買置換房,本報致電都更公司專線查詢,但接電話的為市政署。對方指都更公司沒有向他們提供電話及地址,熱線只是查詢申請表格內容及辦理申請的時間,市政署回答不到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只能把問題轉介予都更公司。
負責代辦申請的市政署表示,符合購買“海一居”置換房的其中一份資料是需要有物業登記,因市政署收到的資訊均是由物業登記局提供。
至於沒有物業登記如何解決申請問題?市政署稱,暫時做不到申請,但市政署可把查詢轉介予都更公司,之後再由都更公司回覆。
需填寫實用面積
但根據都更公司購買置換房網站所示,必須遞交的文件並沒有提及要出示物業登記,只包括已填妥的申請表,預約買受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預約買賣合同副本及與訴訟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副本(倘需要);必須出示文件僅為預約買受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但留意到申請表內需要填寫物業登記實用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