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跟進 或涉加重違令罪
男子填票間拍攝選票斷正
一名工商、金融界男性投票人涉嫌在劃票間內違法以手機拍攝選票,交由警方跟進,或涉及加重違令罪。
行政長官選管會昨日下午接獲理工學院體育館工商、金融界票站執行委員會通知,一名投票人下午約二時五十分涉嫌在劃票間內使用手提電話拍攝選票,已交由警方跟進。宋敏莉受訪時表示,有關人士為男性,他領取選票並進入劃票間後,因以手機拍攝選票而被工作人員即時發現。
工商金融界別
選管會第三號指引規定,在選舉投票日禁止在投票站內使用任何通訊器材;禁止使用具錄影或拍照功能的手提電話或其他電子媒體方式記錄選民本人或第三人的選票,違者將按《刑法典》追究“加重違令罪”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