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人劃選票須填滿格
【本報消息】選委選舉今日投票,五千七百三十五名投票人將選出三百四十四名選委。行政長官選管會主席宋敏莉提醒,投票人需前往所屬界別和界別分組指定的投票站,並須出示身份證和《投票權證明書》,才可投票。倘投票人遺失或忘帶《投票權證明書》,可憑身份證在所屬投票站的輔助中心獲得補發。投票人填劃選票亦須留意,當標示屬意的候選人時,標示人數不得超出該界別和界別分組所獲分配的名額,如超出,該票會被視為廢票。
根據選管會第一號指引,為配合採用的電子點票程序,投票人必須使用放置於劃票間內的專用筆填劃選票。填劃選票時,必須填劃所選投候選人姓名左邊對應的方格,將方格“□”填滿成“■”,不得使用其他標示填劃選票。
在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又或填劃的候選人數目超過所屬界別或界別分組的應選數目,均視作廢票。填選完畢後須在劃票間內把選票放入封套內,確定保密後方可離開劃票間,並須隨即將選票投入投票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