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闖查封單位接駁水電
內地女否認再經營非旅
【本報消息】一對夫婦涉租住一單位經營非法旅館,遭旅遊局查封及截水截電。兩人事後撕毀封條,更自行接駁水電,繼續經營非法旅館。女被告於初級法院的供詞否認指控,辯稱對事件全不知情,更不知道涉案非法旅館地址。案件押後宣判。
首被告姓李,廿七歲,本地居民,報稱學生;次被告姓黃,女,三十一歲,內地居民,報稱售貨員,缺席庭審。兩人涉弄毀記號及封條、偽造具特別價值之文件、偽造文件及加重違令等罪。
案情透露,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旅遊局查封一個林茂巷的住宅單位,以免有人繼續以該單位經營非法旅館。惟一個月後,當局職員再次上門查看時,發現單位門外的封條及用作查封單位的鎖具均被人拆毀,屋內的水電亦被人自行重新接駁,懷疑有人企圖再次利用該單位經營非法旅館。
稱妻假證租住單位
黃某的供詞否認全部指控。指沒有使用偽造證件和租用涉案單位,更未知涉案單位地點。其於一一年與李某相識,翌年結婚。由於與對方的家人關係差,一直沒有同住。李某曾向警方供稱,當年是妻子使用偽造澳門居民身份證,透過地產公司租住該單位經營非法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