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證月底前不辦需重考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截至本月廿三日,尚有二千七百○六名已通過的士專業工作證考試者未到交通事務局申請取得有關證照,局方再次提醒有關人士,必須於本月三十一日(下周五)或之前帶同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澳門駕駛執照正本,以及彩色白底一吋半近照兩張到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或中華廣場服務專區辦理申請手續,費用八百八十澳門元,否則需重新考取資格。
《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將於六月三日(周一)生效,屆時的士駕駛員證(現行的士專業工作證)的發出須按照新法規定,即同時符合該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一)至(四)項所指要件並完成專門培訓課程者,方可參加由交通事務局舉行之的士駕駛員專門考試以考取的士駕駛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