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原貌綠化 設米五緩衝範圍
青洲山腳允建五十米高廈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召開本年度第三次全體會議,其中,青洲山腳一規劃條件圖草案熱論近一小時。
本報記者 蔡小姍 林嘉慧 報道
委員梁慶球及陳德勝指出,青洲山高度為五十四點五米,擔心樓宇最大許可高度五十米會影響景觀及空氣流通等。文化局副局長梁惠敏表示,當局已預設範圍確保從筷子基北灣可感知山體,而該規劃條件圖的地段不在當局預設範圍,故無設高度限制。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最後獲通過。
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是位於鄰近青洲河邊馬路土地,用途為非工業,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五十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九點五倍、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百分百。原土地面積為六千七百二十三平方米,重整後土地面積為三千八百九十三點五米。
保育軍事碉堡
文化局因應文化保護觀點提出三點要求。梁惠敏稱,該地段有一小部分位於青洲山場所範圍,要保持山體原來樣貌及綠化,並已要求保護軍事碉堡及在三米範圍內不可興建任何建築物,確保碉堡在物理及視覺上受到一定保護。而一牆體因靠近青洲山體邊,現場視察了解是以前青洲水泥廠的牆體,故認為要保留此牆體及設一點五米緩衝範圍不可興建任何建築物。
全景觀非易事
工務局代表指出,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是根據二○一○年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基礎上編制,二○一六年亦曾於城規會上討論。是次草案吸納當時的意見,加強保育。認為目前方案是在發展及保育之間取得平衡。該處與青洲山較近的距離有青洲社屋,海拔高度超過一百米,綠洲為九十五米,周邊曾發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高度約五十至六十米。
陳德勝認為,在總體規劃未出台前,該處不適宜發展,且不接受文化局的保育方式,認為可建高度太高。委員謝思訓表示,喜見文化局已加入約束及非約束的意見,且本澳並不是所有地方都可做三百六十度的景觀保護,認為當局已盡力去做。至於樓宇需要低於青洲山的高度多少則見人見智。作為城規會委員不能單從個人意願作決定,認為工務局及文化局已有事實根據及研究基礎的意見。
是否要等待總體規劃出台才發展?謝思訓認為,以此邏輯處理澳門的規劃,未來幾年都不用發展。此項目合法、合章、合規,不應繼續阻撓項目進行。亦有不少委員認為,文化局已增加保護山體及碉堡等保育條件,社區需要發展,有必要推進該規劃條件圖草案。
城規委多贊成
城規會主席李燦烽稱,若因現時未有總體規劃而不討論,之前的個案亦不需要討論,認為不值得爭拗此問題,且城規會是按城規法規定去討論。又認為有此規劃條件圖後,更利保護碉堡及相關牆體。加上大多數發言的委員贊成,且上次發出的規劃條件圖亦是今屆城規會通過的。
該規劃條件圖草案最後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