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同意優化會計師制度法案涉紀律程序條文
三常:大幅修改賦更大自主性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繼續細則性審議《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政府代表稱將大幅度修改法案,賦予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更大自主性。
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半舉行小組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時表示,政府已接納委員會的意見,同意優化法案中涉及紀律程序的條文,將大幅度修改法案,賦予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更大自主性和獨立性。
會計師註冊及執業委員會對會計師提起的紀律程序結果將是行政決定,相關人士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出司法上訴。
法案亦建議由現行的核數師通則中關於俗稱“過冷河”的迴避時間,三年縮短至一年。
黃顯輝引述政府解釋表示,修改是參考鄰近地區做法,並與國際慣例接軌,當中亦有聽取業界意見,以及參考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限制規定的相關條例。
會計師違紀要負責
黃顯輝並指出,法案中提及執業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遵守該法律規定、對其執業準則以及委員會的決議和指引;而在紀律責任方面,除了執業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亦有提及現職“註冊會計師”違紀要負上責任,三常會要求政府明晰“註冊會計師”責任和義務,進一步完善相關條文。
他續稱,三常會認為法案中只訂明了紀律處分,缺少行政違反的處罰條款,要求政府參考早前通過的“社工專業資格制度”法案,同時列明紀律違反及行政違反的罰則。
政府表示會作深入研究,並向法律顧問反映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