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漢串謀賣妻物業判囚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子涉與他人合謀,擅自變賣妻子的物業套現七十萬元。男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指控。合議庭裁定,男被告一項偽造、使用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成,判囚一年九個月。由於其被另外三宗案件判處緩刑,並在相關案件待決時犯下新案,決定不予緩刑。
三名被告分別為蔡X勇、吳X英、何X嵐,三人涉偽造、使用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
法官於宣判時指出,蔡X勇於庭審中承認所有指控,稱吳X英與何X嵐均有份犯案,指二人有份偽造其妻子證件出售物業。
合議庭經審議後,只能認定蔡X勇冒充其妻子簽名,收取樓宇買家七十萬元訂金,裁定其偽造、使用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成。至於吳X英、何X嵐,法庭因未能證實相關控訴內容准予開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