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揭照護格力犬合約判己持股動物中心
市署處長涉濫權謀私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昨公佈,一名市政署負責動物檢疫的處長在去年格力犬安置事件中,涉嫌濫用職權,伙拍另一名公職人員及一名商人從中牟利。目前,該名處長已被中止執行公共職務,所有嫌犯均被禁止離境及須定期報到。
中止公職並禁離境
廉署去年八月接獲投訴,指有政府人員在安置格力犬事件中處理失當。廉署偵查後發現,去年逸園賽狗公司專營合約到期後,由當時民署接收及安置格力犬。民署一名負責動物檢疫工作的處長在處理格力犬事件的過程中涉嫌濫用職權,為其暗中持有股份的動物醫療中心謀取利益,使該中心獲得五百多隻格力犬的醫療照顧及絕育手術合約。
絕育爭議心怯收手
該名處長還在未經署方同意的情況下,指示下屬將市政署的醫療設備借予該動物醫療中心使用。隨後,因格力犬絕育事件在坊間引發爭議,為避免事態擴大,涉案的動物醫療中心以人手不足為由,立刻停止向逸園賽狗公司提供服務。
採購自肥涉八百萬
廉署調查還發現,該名處長由二○一二年七月起,長期利用職權,指示下屬在該處的採購物品及服務的過程中,將其暗中持股的貿易公司加入參與採購的名單之中,使得該公司超過一百二十次成功獲得該處的採購判給,涉及金額達八百萬元。
兩同伙配合齊搵水
涉案的市政署處長涉嫌濫用職權,根據《刑法典》的規定,最高可被判處三年徒刑;此外,該名處長涉嫌伙同行政公職局的一名技術輔導員及一名商人,作為涉案貿易公司的股東,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根據《刑法典》的規定,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
根據當時民政總署的資料顯示,主管動物檢疫監管處的處長為徐裕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