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傷控煙督察待判
【本報消息】有違法吸煙人士涉不配合執法,撞傷四名控煙執法人員。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指控,辯稱當時只想離開涉案地點,無心打傷任何人,現時已知道行為有錯。案件押後宣判。
被告姓李,約七十歲,涉違令罪、傷人等。
案情透露,有控煙督察於黑沙環三角花園執勤時,李某在公園內違法吸煙,控煙督察按既定程序上前檢控,引來大量途人圍觀,在個別圍觀者叫囂和挑動下,李某情緒越發激動,又拒絕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不斷推撞控煙執法人員及試圖逃走。在混亂期間,一名控煙督察胸口受襲倒地,其餘三名控煙督察亦遭李某不同程度的推撞而受傷。
李某承認指控,供稱在三角花園內有吸煙,只是用肩膀、手肘等推開在場人士,自己的視力和聽力均不太好,一心想盡快離開案發現場,不清楚對方是控煙督察;有控煙督察則指出,當時一如既往佩戴工作證和身穿工作背心,並有向李某表明身份。在指示李某熄滅煙頭時對方也有配合,不覺得其聽力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