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全國最好功能於一身
灣區九市先行輻射全國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日前正式公佈,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形容,“好少一個灣區有中國最好功能嘅嘢都擺埋一齊”,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包括九個地級市、兩個經濟特區加上三個自貿區,功能齊全,將為中國日後帶動體制改革的道路,簡化審批及行政程序;當落實好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利用好香港、澳門的自由港制度,先帶動到九個城市,再輻射至全國,相信這是粵港澳大灣區第一步最主要的希望。
協同發展統一標準
要打造宜人居住的美麗灣區,排污、空氣污染、綠化及食物安全標準等問題都是要協同關注的議題。賀一誠以上海、江蘇、浙江及安徽三省一市協同城市群面對空氣污染問題為例,由於安徽是農業大省,焚燒玉米秸稈是導致空氣污染的原因,三省一市便以上海為龍頭統籌,把上海、江蘇及浙江處理城市群空氣污染的費用全部撥予安徽,希望解決源頭問題。三省一市透過協同機制,就民生事務立法,“大家各自各立(法),但要同一個標準;如果大家個標準不同,我放鬆啲、你收緊啲,等於冇用”。
立法權在本地,故粵港澳大灣區融合協同發展重在統一標準。在粵港澳大灣區中,澳門位於下游,故祇是澳門本地做好排污系統並不可行,賀一誠認為可借鑑長三角的經驗,找到源頭後,集中資源、統一標準去解決污染源的問題。
行政法規銜接九市
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地級市有本身立法權,兩個經濟特區亦有自身立法權,三個自貿區雖然無立法權,但有停止某些法律執行的權。
在法律銜接方面,由於澳門特區與香港特區的法律是與國家的法律銜接,相信澳門日後較多透過行政法規銜接灣區九個城市,但他坦言澳門要協同九個地方的法律法規會很辛苦,較好的處理方式是九市有統籌機制,如由廣州統籌九市得出一個大標準後,澳門祇對口一個基本標準,之後各自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