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標誌仍違法 警未執罰
電單車泊位橫泊無改善
【本報消息】電單車在合法車位橫泊情況嚴重,交通事務局前日在光復街及祐漢新邨第八街兩個電單車停泊區增設“輔助標誌”(俗稱直泊標誌),加強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但至前日兩處試點的橫泊情況並無改善,相信與警方仍未正式執法及駕駛者未留意新增標誌有關。
目前,當局亦只是以上述兩處街道分別選取其中一個電單車停泊區設置有關標誌,有電單車駕駛者甚至仍未知悉相關措施,認為習慣上將電單車盡量停泊在合法泊車區內即可,並無留意在泊車區指示牌下方增設了一個白色細小標誌。
在光復街內,有駕駛者表示知悉新增有關措施,但由於附近每晚無論收費或免費泊車區爆滿。當自己無法找到合法泊位時,亦只好將電單車經行人道搬入泊車區橫泊,加上翌日早上需要用車,相信不會被檢控。
不少橫泊的電單車主要經行人道搬入免費的電單車泊車區,部分甚至在行人道上駕駛或逆向停泊。較柔弱的女車主往往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將合法停泊的電單車取出,座駕因此被劃花或損毀;亦有人不願將電單車完全泊進泊車區內,以免取車時“被困”,為橫泊的電單車預留了空間。
此外,不少車主寧願在附近行人道或行人專區違法泊車,亦不願使用設有收費咪錶的泊位。位於光復街與渡船街之間一段墨山巷雖設有禁止交通標誌,但昨日記者採訪期間,仍見個別駕駛者較隨意將電單車經行人道駛入行人專區,停放兩側花圃附近,同一時間,只是相距十數米外的渡船街電單車收費泊車區有大量電單車泊位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