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糾眾欺凌犯法應譴責
冀當局學校為受害人提供支援
【本報消息】針對北區發生學生欺凌事件,學聯副理事長區孝丞表示,事件中有學生糾眾欺凌一女生,應予譴責;當中受害人家庭即時報案,使執法人員能適時介入,令事件能在司法制度內得到解決,處理手法恰當。
防受害人遭到報復
區孝丞認為,欺凌事件無論對加害者或受害者,均可能帶來不良影響。受害人家庭得悉事件後即時報案,是對正義的伸張,而司警即時採取行動,是向社會顯示該等欺凌行為已干犯澳門法律,加害者即使未達到刑事歸責年齡仍可能承擔後果;教青局亦已安排駐校輔導工作,亦可為受害人提供一定支援。
區孝丞指出,本次欺凌事件由受害人向家人求助方被揭發,可見家人與子女日常溝通的重要性。父母必須在家庭內成為子女信任、可依賴的對象,子女遇到問題時才會主動求助。期望受害人在父母與社工共同幫助下走出心理困擾。另一方面,學校在處理學生間的投訴與糾紛時,應注意保護投訴者,如保密投訴學生身份,防止該生遭被投訴者報復。
關注非法獲得香煙
此外,區孝丞亦關注本次欺凌事件的加害者中,有不法獲得香煙者,亦有輟學的未成年人,除了加害者需要承擔後果外,社會對控煙工作、離校生支援都需要加強。當中其家庭是否出現問題,或自身是否受到其他問題影響,如何將加害者引向正途,值得社會深思。他呼籲,同學如懷疑自己遭欺凌,應即時向父母或校方求助,在成年人的介入下制止欺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