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即時票控”憂無法保障正當司機權益
戴錦良倡的牌雙軌並行防壟斷
【本報消息】新“的士法”日前獲立法會通過,的士聯誼會常務副主席戴錦良表示,不反對業內較嚴重的違法行為交由治安警處理,增加震懾力。但極度關注引入“即時票控”,憂無法保障正當司機權益,出現錯罰誤罰。同時,日後公司資格才能競投的士,隨着年限的士牌到期,日後公司制佔大多數,“壟斷”隨之而來,認為需個人及公司持牌雙軌並行。
五年累計非年年清
對於有聲音指,司機五年四犯釘牌,是“容許”司機有三次違規。戴錦良不認同此說法,他指新法加入眾多檢控手法和條文,阻嚇力大增,“罰得重個個都驚,且出去搵唔返”,加上五年累積計算,並非“年年清”,對違規者五年內都有警惕性,在誤判時有發生下,無可能一次機會都唔畀。
事實未弄清便被罰
但對於當局以“減省處罰流程”為由,引入特別程序,以行政違法方式對司機“即時票控”,他認為此舉無疑擴大警權,削弱司機公平權益的保障。憂慮會引致程序被濫用,事實還未弄清,司機已被處罰的情況發生。過去該會已多次表示在加強監管業界不規則行為,提高阻嚇力的同時,亦必須完善保障正當司機權益的法制條文和申訴機制,減少錯罰誤罰情況的發生,方有助國際旅遊城市的長遠發展。
公司化存壟斷憂慮
該會也認為的士公司化確實存在“壟斷”的憂慮。目前全澳有千七部的士,其中永久牌只佔六百五十部,其餘都是有年期牌照,未來會陸續到期。雖說公司牌現時只得一百部,但當日後採公司制競投,不出幾年,個人持份者將除了六百多部永久牌,其他將全數退出市場,公司制反佔大多數。除了大筆資本,成立公司亦有其他相應條件,“非司機想組公司就組到”,看鄰近地區的公司化發展,個人持份者喪失了話語權,“壟斷”不是不會發生。因此,認為個人及公司持份雙軌並行,對司機有較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