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法調研料下季完成
【本報消息】就立法議員李振宇關於“‘工會法’的討論調研服務”判給問題的書面質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協調員黃志雄回覆時表示,由於有關問卷樣本需作出調整,問卷調查工作需順延開展,預計相關調查研究將於今年第二季完成。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政府將“就社會須具備甚麼條件才能開展‘工會法’的討論之調研服務”判給澳門政治經濟研究協會,規定獲判給實體須在簽署書面合同之日起計,二百四十日內完成調研,並於緊接的三十日內提交完稿研究報告。
立法議員李振宇指相關判給合同的簽署一拖再拖,直至去年三月初,當局仍表示判給合同仍待簽署。他質詢當局相關判給合同的簽署為何拖延數月,要求交代簽署時間及有關調研工作的具體日程表與調整內容。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協調員黃志雄在書面回覆中指出,有關判給服務由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已於二○一八年四月與獲判給實體簽署了合同,獲判給實體同年七月的社協執委會會議上,向勞資雙方代表介紹研究進程及問卷樣本,經聽取勞、資、政三方代表意見後,有關問卷樣本需作調整,以確保調研的質量與調研目的相符。
基於需調整及確認有關問卷,故相關問卷調查工作亦需順延,預計相關調查研究將於今(二○一九)年第二季完成,然後按程序再作後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