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助友收數恐嚇傷人被控
【本報消息】一名男子涉為朋友“收數”,恐嚇和打傷債仔。被告缺席初級法院聆訊,其供詞只承認有傷人,事前與受害者人並不相識。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杜,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持有禁用武器罪、非法禁錮和恐嚇罪。
受害人舊債未清
案情顯示,受害人與杜某的朋友在韓國有金錢轇轕,受害人仍有部分款項未有還清。一七年六月十一日,雙方在澳門某酒店狹路相逢,杜某的數名朋友馬上帶受害人到酒店房間商討。期間,杜某趕至,一直在旁觀看。受害人用生果刀指向杜某的朋友,表示不會還錢。杜某見狀,馬上取回生果刀指向受害人,並對他掌摑,更稱“錢我不要了,要你的命”。受害人大驚,遂報警求助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