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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潤生:先處理重大民生問題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9-1-20          流覽次數: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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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潤生:先處理重大民生問題



去年政府計劃向立法會提交十二份法案,祇有七份如期交出。


何潤生

    立法計劃進度與預期嚴重不符

    何潤生:先處理重大民生問題

    【本報消息】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日前公佈去年因故延誤的五項立法計劃當中有兩法案將完成,立法議員、群力智庫理事長何潤生認為,本澳立法計劃進度與預期嚴重不符,反映現時集中統籌立法機制未能發揮應有效用。建議當局着手檢視,以免立法計劃受到制約,影響本澳整體立法進程。

    完成率不足六成

    長期以來,本澳的法律制度一直與經濟社會發展嚴重脫節,加之法律改革進程緩慢,制定法律工作進度與質量均備受社會詬病。何潤生指出,雖然去年各個政府部門送交約四十個法案至立法會,但大部分均不屬原訂立法計劃的內容,而計劃向立法會提交的十二份法案,祇有七份能夠如期交出,完成率約祇有五成八,與當局曾許下保持約八成完成率的承諾,仍有一段距離。反映現今機制不但未有發揮績效,未能彈性協調處理各個部門的立法程序和進度,更無法有效統籌及提高本澳的立法進度和質量。

    需保證立法質量

    何潤生稱,今個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政府提出將全面檢視《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同時會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階段的執行標準,使法規草擬流程更加順暢。他促請政府必須認真優化指引,避免立法計劃受到其他因素制約,導致績效低下,或因制訂倉猝而影響質量,增加來回的行政手續,最終拖慢整體立法效率。建議當局與各個部門做好協調,多與立法會溝通,按照實際的經驗、相關執行難度等不同標準評定和公佈來年的立法提案。同時可因應特區發展制訂可行的中長期立法規劃,並嚴格監督立法項目落實,從整體上加強執行立法計劃。同時需保證立法質量,提升本澳公共行政立法部門整體的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諮詢多年未見影

    另一方面,對於一些經過諮詢後多年卻仍未出台、沒有具體立法時間表的法案,如《消費者保障法律制度》、《防火安全規章》、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度等,何潤生期望當局能夠盡快落實出台,以回應居民的殷切盼望。同時建議一些涉及重大民生問題的立法工作當局應特事特辦,在按序的基礎下優先處理,既加強整體立法機制的彈性,同時滿足社會發展需要,使兩者互相配合、互利互惠,共同促進澳門的行政立法與社會整體的發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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