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呈立會細審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上午十時開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委員會已完成討論及簽署“國歌法”的意見書,法案將盡快提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
就有團體日前提交信函,關注法案內要求媒體配合政府開展國歌宣傳的條文。何潤生表示,在討論法案時已向政府反映相關問題,政府回覆的解釋為,新聞媒體並不會因該條文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更不會被科處任何行政或刑事處罰。
有關條文規定與政府和媒體之間已建立的溝通模式大致相同,主要是政府提供資料給新聞媒體,媒體協助宣傳推廣。委員會接受政府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