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
【本報消息】昨有議員議程前關注如何加強監督政府。李振宇表示,貿促局移民政策成為社會口誅筆伐的對象,在於政策執行者疏於監管、執行不力、損公肥私,令相關政策最終淪為有心人取得本澳臨時居留許可的捷徑,失去本意。事件反映官員權力缺乏有效監督下,政策制度容易成為腐敗的溫床、斂財的工具。
社會一再呼籲政府盡快完善官員問責制度,他認為政府在完善官員問責制外,亦須強化“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施政理念,將原來事後結果追究的單一模式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後的多重權力約束機制。“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權力不論大小,只要不受制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把權力運行納入制度的軌道。
他冀政府切實踐行施政承諾,強化廉潔高效行政體系建設,尤其要抓住官員這個“關鍵少數”,充分發揮其“領頭羊”作用,確保各項施政目標及願景按期保質保量完成,不負居民的殷切期盼。
議員區錦新指輕軌超支、澳門輕軌到底何時才能建成、最終要花多少錢、第一期輕軌全部完成每年營運費用多少等問題,都是司長羅立文任職之前的決策,“問羅司長一定答唔知”,故只有立法會聽證可發揮真正監督作用,可傳召現職官員(如崔世安、羅立文、何蔣祺等)、已離職官員(如何厚鏵、劉仕堯、李鎮東等),乃至輕軌工程任何一個部分承建商,要求就輕軌建設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問題,以及應對之策來個詳細說明,答案才有機會浮出水面。
然而,每逢提出聽證皆遭否決,或有人認為,對官員不一定要傳召,可以邀請。但派誰到立法會不是立法會決定,是政府決定,這就是聽證的重要性和獨特性不可替代之原因,“在我們的議會中,有人對民間的笑謔頗為介意,但是,連稍有強制力的監察工具也不敢用,還有資格介意市民的笑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