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離岸業務法細則性通過
暫十三機構擬結束業務涉三十本地員工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討論及通過《廢止十月十八日第58/99M號法令》(即離岸業務法)法案,目前在本澳的三百五十多家離岸服務機構,相關業務只可繼續至二○二○年底。
議員李靜儀、高天賜在會上關注到部分離岸機構可能因有關法律的廢止而終止在本澳所有業務,結業後可能導致眾多僱員失業問題,要求政府明確向僱員提供協助的各項措施。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會上指出,目前當局接觸在本澳的離岸企業中,了解到個別離岸公司明確不會再留在澳門,其餘大部分表示會繼續在本澳經營其他業務。表示當局會繼續推動對離岸公司的問卷調查工作,認為離岸公司有意願繼續留在本澳經營其他業務,亦說明本澳的營商環境為相關企業提供到發展空間,讓其保持一定的競爭力。同時,有關企業的員工不少是從事會計等工作,他們亦具備求職的競爭力,但不排除有部分仍需要勞工局協助,提供工作配對、培訓等服務,讓其可以再就業或轉職。
一宗解僱賠償投訴
勞工局副局長陳元童表示,勞工局聯同貿促局至本月十四日為止,已先後接觸過七十二家離岸機構,當中十家機構已向當局申請取消離岸服務准照,另有三家機構表示會結業,亦即七十二家機構中暫時有十三家機構會結束在本澳的業務,涉及的本地員工共三十人。表示受影響員工中,其中四名年齡介乎三十九至六十歲女性僱員需要勞工局協助轉介,當局經已在七日內安排第一次工作配對,目前已有一人重新就業,另外三人仍在跟進中。另外在本月十二日亦收到一宗本地僱員有關解僱賠償的投訴。
陳元童表示,當局計劃在明年第一季度完成另外二百八十三家離岸機構的問卷調查,勞工局與貿促局已建立機制,在完成問卷調查後,將與有關企業和僱員開展專門講座,並關注調查中收到的各種資訊。
指出當局已建立熱線,讓有關機構的僱員及負責人查詢各種事項,該熱線至本月十四日為止共收到廿九宗查詢,主要關注公司未來繼續營運時的情況及外僱人員的過渡安排等,亦有本地僱員查詢培訓課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