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被控襲警候判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審理一宗襲警案,四名被告缺席庭審。合議庭經過舉證和結案陳詞,案件押後宣判。
四名被告分別姓張、關、鍾、許,均缺席庭審。案情透露,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晚上,四人聯同朋友報警,指在漁人碼頭一間的士高內消遣時遭人打傷。惟警員到場時,四名被告不但沒有配合警方工作,更疑鬧事和與警員有肢體碰撞。
有辯方律師在庭審時詢問警員,為何四名被告與警方起爭執,明明是來協助他們?警員答,事件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