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十五萬河長湖長督治污
【本報記者廣州十五日電】廣東提前半年建立湖長制全省均配備河長和湖長。五級河長、河段長(巡河員)超過十五萬名,累計巡河超四百五十萬人次。省、市、縣河長湖長巡河發現一萬一千個問題,整改九千八百多個,整改率百分之九十。這是省水利廳長許永錁近日在廣東“民聲熱線”透露的。
許永錁指出,省委書記李希到任廣東後主動與省長馬興瑞分別擔任廣東第一總河長和省總河長,主動認領茅州河、練江這兩條全省污染最嚴重河流的牽頭督辦整治。“頭雁”效應有力帶動廣東鎮級以上全面落實黨政主要領導雙總河長負責制,形成高位推動落實河長制湖長制。
去年底廣東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全面建立了河長制,在各級河長帶領下各地積極整治河湖。截至今年十月底,全省清理河道累計九萬四千多公里、水域面積超過一萬二千平方公里,清理水浮蓮等漂浮物超過六百萬噸。
廣東河湖排查出“亂佔”、“亂堆”、“亂建”、“亂採”的“四亂”問題兩千六百多個,邊查邊改,河湖面貌大改變。
廣東河長制提出,既要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管好盛水“盆”,又要加強水資源管理,護好“盆”中水。
當前廣東正按照一號總河長令要求,全面開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違“五清”行動,努力管好盛水的“盆”。另堅持解決“水多”、“水少”、“水髒”、“水渾”問題,努力護好“盆”中水。
許永錁稱,今年到二○二○年在全省治理中小河流,將達到一萬五千公里。通過治理讓因洪水造成死亡可降低百分之八十,財產損失降低百分之五十,給市民帶來更多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據介紹,廣東定義中小河流是按照流域面積計算,五十平方公里至三千平方公里均屬中小河流。中小河流治理目標是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首先是河流暢通,就是解決防洪和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問題。
其次是在條件許可下,結合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幫老百姓修建清水平台,種樹以及修建小廣場,效果很好,受到廣大市民很高評價,各地政府也積極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