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促勞局關注廢止離岸法
憂離岸公司撤離大量員工失業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完成審議已更名為《廢止離岸業務法律制度》的法案,並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稱,委員會主要關注法案出台後,離岸公司可能會撤離澳門造成大量員工失業,要求勞工局關注並跟進相關情況,協助受影響的離岸公司員工。
問卷調查了解需要
三常會昨日上午十時舉行內部會議及簽署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崔世平會後會見傳媒。黃顯輝總結表示,委員會關注法案於二○二一年元旦生效後,可能會導致大量離岸公司撤離澳門,屆時或會出現勞資糾紛等問題;要求勞工局關注相關情況,為有需要的離岸公司員工作出較接近的工種配對,包括如朝九晚五上班時間條件等,讓員工可以安心。
本澳目前有三百五十五家離岸公司,約有一千七百多名僱員。黃顯輝稱,政府早前已接觸四十二家離岸公司,當中有三十六家公司表示,廢除離岸業務法生效後,無意撤離本澳及結束在本澳的業務。政府稱將於明年首季完成餘下三百一十三家離岸公司的訪問工作,期間將進行問卷調查並研究相關數據,了解員工的需要。委員會希望政府能交代相關工作的時間表。
更改期延至百八日
黃顯輝指出,政府並無強制離岸公司改其商業名稱,祇會在相關法案生效後通知金管局及貿促局等部門,標明該公司的行政許可已失效,但不會影響其商業登記內容及營運業務。政府將維持豁免離岸公司主動更名的行政手續費用,並將更改資料限期由原來的九十日延長至一百八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