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阻止對方自殺
男子否認刀傷女友
【本報消息】一名男子涉以生果刀傷害同居女友,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是阻止對方自殺。案件押後宣判。
被告姓姚,三十三歲,報稱兼職待應,曾被判實際徒刑,現涉一項禁用武器罪。
案情顯示,去年二月九日,警方接報到案發單位,見事主受傷,疑是姚某揮動的生果刀所致。
據調查,涉案的生果刀規格符合禁用武器的標準。
姚某應訊時否認指控。辯稱事主當天曾兩次有意自殺,早上時準備用菜刀自殘,幸其及時反應阻止。惟事主下午時再次輕生,用涉案的生果刀意圖自殺,其再次阻止對方並報警求助。事主於庭審上供稱,當時情緒出現問題,有時會按捺不住自己,已忘記當天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