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內地漢涉放貴利禁錮候判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審結一宗高利貸禁錮案,兩名內地居民缺席受審。案件押後宣判。
兩名被告分別姓郭、趙,內地人,涉為賭博之高利貸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案情顯示,去年二月二十七日,警方接報到路氹城某酒店調查一宗禁錮案時,發現郭某在事主身旁,趙某則準備離開房間。事主當時供稱,案發前曾在娛樂場向他人借款二十七萬元,輸光後遭禁錮在涉案房間。
法庭宣讀事主的作供聲明指出,雖然被他人禁錮在房間,但全程可以使用電話與外界聯繫,是自己打電話報警。辯方律師於結案陳詞中指出,郭某的供詞顯示,其承認有參與高利貸部分,但否認有限制事主的自由。趙某的供詞則否認全部指控,高利貸的部分亦有其不在場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