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三年四萬人危駕定罪
【本報記者廣州十日電】省高級法院在十二月初的全國第七個“道路交通安全日”上公佈,從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廣東全省法院總共審結交通肇事犯罪一審案件一萬三千多宗,判處被告人達一萬三千二百人。審結危險駕駛犯罪一審案件達三萬九千多宗,判處被告人達到三萬九千多人。
今年收案增三成
據最新數據顯示,廣東目前的汽車、電單車保有量已達二千八百五十三萬部,駕駛人數量已達三千六百九十三萬,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意外成為突出的任務。統計表明最近三年以來,廣東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總量相對平穩,但醉酒駕車、超載超速駕車等危險駕駛犯罪案件仍然呈逐年上升的態勢。以二○一七年為例,當年新收該類案件達到一萬五千多宗,同比上升百分之八點三。
今年一至八月,廣東全省法院新收的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案件達到一萬六千八百多宗,同比大幅增長百分之三十二點七。
依法嚴懲危駕罪
為進一步發揮法院的審判職能,依法打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去年六月廣東高院根據最高法院發佈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先後出台了兩個實施細則,加大對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兩類的處罰力度,要求對該兩種犯罪中的十三種情形,必須依法予以從嚴懲處。廣東法院要求對有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嚴重超載駕駛,因為追逐競駛發生交通意外等情形的交通肇事犯罪;對有造成交通意外後逃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駕駛,嚴重超員超載超速,曾因酒駕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追究等危險駕駛犯罪,可增加基準刑百分之三十以下量刑。
同時廣東法院作出提醒,如果被告人有自首、主動賠償、主動救治被害人等積極避免損害後果行為的,可從寬處罰。
意外賠償快車道
廣東高級法院負責人強調,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行為,侵犯的是交通運輸正常秩序,危害的是道路安全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從嚴打擊交通肇事後逃逸或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犯罪行為同時,要注重化解對因交通意外引發的人身財產損害賠償。
原因是近年來廣東法院面對大量的道路交通賠償糾紛,為此實施多種舉措推動道交糾紛一體化處理機制駛入“快車道”。
比如今年以來,廣東高院聯合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廣東保監局、深圳保監局,在全國率先對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二十個項目的計算標準和證據規則予以統一,同時開發出“廣東省道路交通意外損害賠償計算器”微信小程序方便相關人士計算損失,該小程序上線近七個月來,累計使用人次接近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