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禁止進口攜帶電子煙入境
陸珍妮:營造“無煙城市”
【本報消息】共建好家園協會時政關注組成員陸珍妮表示,香港上月發佈的施政報告指將立法禁止進口及銷售電子煙,值得本澳參考。雖然澳門政府今年元旦已開始禁售電子煙,但市民和青少年仍可透過網購或自攜電子煙入境,建議政府修法禁止進口或攜帶電子煙入境,進一步保障市民健康,營造“無煙城市”。修法前宜多渠道、多方位宣傳電子煙對人體的危害,特別是向年輕一代宣傳。
陸珍妮表示,隨着世界各國加強控煙,煙草商改變經營策略推出電子煙,宣稱吸食電子煙有助戒煙和電子煙無害的謬論,又推出水果味和薄荷味的電子煙,吸引年輕人及女性抱新鮮的心態嘗試。研究顯示,電子煙同樣有致癌物質和有毒化學物質,增加患癌風險和影響青少年腦部發育,同時曾發生過電子煙爆炸的個案,危害不亞於捲煙。又有研究顯示,不少青少年由吸食電子煙轉吸捲煙。
她指出,特區政府今年元旦實施的新“控煙法”將電子煙納入規管範圍,除了不准售賣,以及不得廣告促銷外,禁止在禁煙地點吸食電子煙,這是新“控煙法”中一大進步。但市民和青少年仍可網購電子煙,或從外地攜帶電子煙入境,故現時市面可見不少吸食電子煙的煙民。
陸珍妮表示,香港將立法禁止進口及銷售電子煙,做法值得澳門借鑑。她建議特區政府在新“控煙法”增加禁止進口電子煙的條文,進一步完善法律,保障市民的健康。並認為政府宜因應實際情況,適時檢討新“控煙法”內電子煙的條文。
建議政府短期內在控煙宣傳上加強電子煙禍害的着墨,令市民正確認識電子煙的危害不亞於捲煙,避免受到煙草商誤導,變成煙民,對健康構成不良影響。電子煙銷售對象主要是青少年,衛生局應加強與學校合作,多辦煙害和電子煙害的講座,家長也可參與其中,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子女也可將學到的煙害知識向家長傳播,營造無煙的環境,共同向煙草及電子煙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