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三百五離岸公司千七僱員
三常會:政府關注撤離岸公司影響
【本報消息】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上午十一時與政府代表討論《廢止十月十八日第58/99/M號法令》法案,即取消離岸公司制度的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目前本澳有三百五十五家離岸公司,涉及約一千七百多名僱員。
勞工局與貿促局上月接觸五家曾主動知會貿促局會結束業務的離岸公司,共有十五名本地僱員,當中兩人需要政府協助日後轉介工作。當局在下月開始將接觸其餘三百多家離岸公司,了解有多少僱員需協助轉介工作,冀明年第一季前完成資料記錄。
政府重視協助員工
《廢止十月十八日第58/99/M號法令》法案僅有五條條文,經兩次會議後基本完成討論。黃顯輝稱,政府代表在昨日會上向三常會解答了早前提出的疑問及技術性問題。會上亦討論到法律生效後對現有三百五十五家離岸公司,涉及約一千七百多名僱員的影響,勞工局指上月八日已開設電話專線,聽取有關利害關係人的查詢;上月十四日舉辦了一站式講座,向業界介紹法案及政府的鋪排;上月廿六日貿促局與勞工局聯合行動,主動接觸六家曾主動知會貿促局稱會結束業務的離岸公司,成功接觸到當中的五家,共十五名僱員,其中兩人需政府協助日後轉介工作。政府代表強調重視在法律生效後對員工的協助,勞工局設有專門小組跟進,從就業、培訓、勞工權益保障三方面,與貿促局緊密合作,幫助僱員。
了解僱員轉介工作
同時,政府代表提到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會主動與企業主、董事、行政機構人員,了解取消離岸制度後,公司業務轉型的問題。當局亦將於下月大規模接觸其餘三百多家離岸公司,了解有多少僱員需要協助及轉介工作,冀明年第一季前完成。
另外,三常會亦關注到“豁免”條文提到法律生效後,若離岸公司在九十日內更改商業名稱及所營事業,則無須繳付有關稅項、費用、公證及商業登記手續費。三常會提醒政府九十日是否足夠,若不更改商業名稱或業務,相關公司的商業登記是否繼續存在等問題,希望政府注意。立法會顧問團則提醒法案中並無清晰條文提及法律生效後立即停止發牌或發放離岸業務許可,希望政府思考是否應增加相關條文。
黃顯輝又提到,三常會收到以離岸公司僱員名義提交的請願信,本月廿六日將約見請願信人士,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