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建澳工作坊談物管法
【本報消息】《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已生效,民衆建澳聯盟與法務局續辦工作坊,介紹法律內容,逾二百名居民出席。
活動於民衆建澳黑沙環會址禮堂舉行,由民衆建澳副理事長歐陽廣球及大廈事務委員會主任袁漢均主持,法務局法律人員羅麗萍擔任主講嘉賓。會上,羅麗萍講解是次修法的原則及新規定,包括“小業主大會”的召集制度和運作規定、通過“小業主大會”決議所需的份額、“管委會”組成及作出法律行為的範圍等。
參與工作坊的居民就使用共同儲備基金、樓宇管理規章、與管理公司簽訂合約等問題提出疑問。台上嘉賓逐一回應,並鼓勵居民積極參與及推動大廈事務工作,行使應有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