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支援扶養享受就業住房需要
長者權益保障法今生效
【本報消息】《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今日起生效,社工局表示,將持續完善和優化長者權益政策、措施和服務,如推出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輪候資訊平台、籌備長者社企資助計劃、開展戶外緊急呼援服務等。
敬老愛老尊老養老
俗稱“長者法”的《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正式生效,保障對象為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立法目的是促進構建一個老有所養、老有所屬和老有所為的共融社會。法律明確維護長者的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應崇尚敬老文化,促進長幼共融,以及支持長者融入家庭生活和參與社會活動。
“長者法”源用《民法典》的扶養制度,訂明扶養人有履行扶養義務,鼓勵成年子女贍養年邁父母,盡應有之孝道。為面對可能出現的扶養爭議,法律增加了對長者的支援,如對長者提供緊急司法援助,及由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專門審理長者扶養爭議。
法律並列明長者“醫、工、住、行”的保障,如衛生局應根據長者需要及公共資源條件採取適當措施,尤其設立長者專科服務、提供紓緩和善終服務等。
長者享有選擇職業和工作的自由,不應受到歧視。長者的居住需求,由撫養人予以回應;政府亦可按法律規定,向窮困潦倒、經濟能力不足的長者提供居住援助。為了改善長者生活環境和出行便利方面,強調交通運輸、城市規劃、樓宇和設施均應顧及長者的特別需要,以利其融入社群。
籌備長者社企資助
為配合法律生效,社工局已於上周四率先推出“統一評估及中央轉介機制”輪候資訊平台(http://iasweb.ias.gov.mo/elderlyEnquiry/index.html#procedures),當局將為有意申請安老院舍服務的長者,提供統一的文件申請、評估及轉介。已申請的居民,亦能透過該平台查詢最新的申請進度、分配結果及輪候次序等。此外,當局正在籌備長者社企資助計劃、並會開展戶外緊急呼援服務等。
社工局稱,將於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基礎上,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機制,統籌及推動公共部門完善有關長者權益保障的工作及執行情況,定期收集與長者權益相關的資料和數據,為法律生效三年後的審視報告作出準備。
為加強公眾對“長者法”的認識和了解,社工局由上月起舉辦了“長者法”的網上問答遊戲,持續開展相關的法律專題講解會,向公共部門、社服機構及長者等推廣法律。亦即將推出“長者法”短片拍攝比賽,並擬透過資助方式,支持社服單位開展“長者法”的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