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社文權利公約報告諮詢一月
【本報消息】法務局訊: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明年五月提交關於執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第三次報告,其中包含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報告內容。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現正編寫上述報告,以闡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履行“公約”的各項規定和相關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措施,以及自提交最後一份報告以來取得的進展。第三次報告的內容涵蓋期間為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卅一日。
為了使報告的內容更充實和全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擬訂了報告的項目大綱,主要議題和主題將載於報告內,歡迎市民、社團和民間社會組織根據所列議題,就“公約”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實施情況,於本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間透過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的方式提供意見或資料,並就報告中應包含的其他主題提出建議。諮詢文本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及法務局網站查閱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