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起責任 助民安居
“經濟房屋法”擬大修改,建議調升申請年齡、恢復計分但不設輪候排隊,昨日在立法會大會引起激辯,政府及議員各有表態,未有共識,料有排拗。經屋法萬變不離其宗,關鍵在於有沒有供應。經屋冇貨到,即使優化計分兼排隊,亦是乾等。
新“經屋法”建議恢復計分排序,但維持“鋪鋪開隊、鋪鋪清”。政府官員坦承一來無法確保短中期的經屋供應,即使保留排隊,亦無法保證上樓期,“唔想呃居民”;二來避免下屆政府揹重任。
不想欺騙公眾,可能是現實,但百姓更多認為是託辭。
澳門樓價“步步高升”,早就脫離公眾購買力,基層乃至中產寄望公屋圓上樓夢。對經屋有需求又符合申請資格的隊伍一直存在,政府不設排隊,只是“扮看不到”,不想面對及處理合格居民的經屋訴求,逃避“清隊”的壓力。
更令人擔心的是,政府維持“每次散隊”,恐重複五年前“萬九公屋”蜂擁申請,但“分配緩慢、戶型錯配”的老問題。供應緊,刺激需求恐慌,居民每次開隊均一窩蜂申請,政府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審核龐大文件並計分排序,但分配後就散隊;下次重開經屋又重複相同工作。做法擾民,又衍生大量行政工作,更拖慢分配效率,費時失事。更甚,居民為求上樓或飢不擇食,夾硬選擇少人吼的一人戶型,最終可能出現錯配。
政府中長期規劃A區兩萬八公屋、偉龍馬路六千五公屋、路氹西二千公屋,雖未定社經屬性,但預料未來經屋有一定供應。作為負責任政府,應該恢復計分制度,同時保留輪候隊伍,讓居民輪候有期、上樓有望。
至於調升申請年齡至廿五歲,社會爭議頗大。反對者質疑政府歧視青年,調升年齡缺科學理據,且十八歲已是法定成年人,即使申請後亦需輪候多年才能上樓。支持者則認為,廿五歲前的年輕人仍處求學階段,太早背負供樓壓力,會阻礙年輕人追尋夢想,且經濟收入亦是計分要素之一,恐與在職青年爭奪資源。各有看法,還需多討論,尋求共識。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