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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上調廿五歲爭議大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8-11-14          流覽次數: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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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上調廿五歲爭議大



羅立文強調“社屋為主,經屋為輔”,已放棄新類型房屋。

    議員批當局歧視年輕人住屋需求

    經屋上調廿五歲爭議大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大會昨一般性討論修改經屋法法案,議員發言焦點多離不開經屋申請資格調升至廿五歲、評分方式排序等;批評當局政策歧視十八至廿四歲年輕人,漠視他們的住屋需要,質疑調升至廿五歲的理據。列席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強調,無意歧視任何人,上調至廿五歲僅是一種立法選擇,與經屋供應有關。

    比例較小多此一舉

    何潤生表示,社屋法修訂文本建議合資格申請年齡由原來的十八歲上調至廿三歲;經屋法則建議由十八歲上調至廿五歲,質疑當局如何科學施政訂出各種特定年齡。截至一三年底,當時萬九公屋已上樓的一萬○一百六十四個家團代表中,十八至廿四歲成功上樓的家團只有五個,僅佔百分之○點○五,說明廿五歲以下申請經屋的比例不大,當局無需多此一舉,刻意訂定廿五歲的標準,漠視了十八至廿四歲青年的住屋需求。

    蘇嘉豪批當局將合格門檻調升至廿五歲毫無理據,更是歧視十八至廿四歲的“夾心青年”,指出十八至廿四歲青年同樣享有絕大多數的成年人權利,承擔義務亦一樣,卻沒有權利申請經屋,是法律上的歧視;十八歲青年有權申請不代表合資格申請,同樣需要有財力、收入等證明,局方將申請年齡上調,直接推遲了青年的上樓時間,更可能令青年朋友憂慮“無樓結唔結婚好?”,打亂了他們的人生規劃。

    倡年齡加計分項目

    梁孫旭引述數據指出,去年有超過六百宗婚姻註冊申請人士為廿五歲以下,結婚後青年自然對房屋有需求,批評當局扼殺了他們申請機會。政府在沒有長遠的公屋供應下,推遲青年申請經屋的年齡,加上現實反映近期可上樓的經屋家團已輪候十多年,會令青年對置業及未來感到迷茫。

    議員區錦新認為,私樓價格高昂,居民走投無路才會寄望經屋上樓,經屋申請年齡調升至廿五歲,居民隨時三十幾四十歲才能上樓,實在說不過去,建議當局應於新城落實澳人澳地政策,緩解居民置業難題。

    黃潔貞表示,今次修法是要滿足不同年齡層及家團的需求,但設有年齡限制自相矛盾,加上過往經驗廿五歲以下申請經屋成功的比例小,為何還要剝奪他們的機會,有欠公平,建議可將年齡加入計分項目,讓青年有機會申請。

    羅司強調絕無歧視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時表示,上調年齡不是歧視,是一種立法選擇,政府無意歧視任何人。上調至廿五歲是與經屋供應有關,否則供應及需求壓力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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