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代表將立 現屆選委還在任
選委會政協代表哪倆讓位?
【本報消息】為配合明年一月一日設立的市政署,立法會二常會昨日下午三時開會續審議《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法案的審議已進入尾聲,估計下周再與政府代表開多一次會議後便可完成。由於市政署兩名代表將成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第四界別中的五十名選委之二,令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原來的名額由十六個減至十四個,二常會希望政府解釋有關減去兩名政協委員名額的方法。
陳澤武指出,二常會希望政府解釋增加市政機構成員兩名代表的數量理據,以及政府有否與澳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協調,例如由哪兩名代表讓出名額等,因法案建議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屆時選委仍未換屆。
陳澤武又提到,法案中提到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中的市政署名額在市政機構下設的市政管理委員會及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的代表中產生,但並未限制必須市政管理委員會及市政諮詢委員會各一名成員,故即使兩個名額都產生自同一委員會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