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浙漢兌碼詐騙判囚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審結一宗娛樂場騙案。兩名浙江男子涉以合資賭博為名,實際瓜分“客人”存入的金錢。合議庭裁定,兩名被告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成,判囚三年三個月。
首被告姚×,四十二歲,浙江人,商人。次被告盛×松,三十八歲,浙江人,無業。兩人均被控一項相當巨額詐騙罪。
案情指出,姚×與盛×松在本澳娛樂場從事兌碼工作,姚×經內地朋友介紹認識事主。姚×向事主介紹,盛×松可在澳門配碼賭博。提議事主出資五十萬元賭博,並讓其賺取碼佣。盛×松便另外出資五十萬元,即事主可獲得一百萬元賭本。
事主答允上述條款後,其資金輾轉存入盛×松的貴賓廳帳戶。事主在娛樂場賭博半小時後,欲取回自己尚餘二十五萬元,發現無法退回款項,盛×松亦失去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