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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會:科學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8-10-18          流覽次數: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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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會:科學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



吳超偉

    民青會:科學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

    【本報消息】政府日前表示考慮立法規管青少年酗酒,並將在明年度施政方針介紹政策。民衆建澳聯盟社工兼民衆青年會理事長吳超偉認為做法可取,但立法必須多聽各方意見及聲音,並結合科學數據及本澳實際情況作為規管基礎。

    吳超偉指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酒精是全球疾病負擔的第三大風險因素。酗酒對青少年身體及精神健康造成影響,並產生包括治療成本、生產力下降,以及壽命減少等問題,為社會帶來一定的成本負擔。

    他表示,曾有研究指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類飲品,容易使他們出現酗酒。根據《澳門青年指標二○一六社會調查》數據顯示,受訪青少年每月平均飲酒六點三五次,最多的一個為四十次。飲酒年齡十五歲以下的佔四成,最少的只有四歲,情況不容忽視。青少年如長期接觸酒精將可能導致記憶力下降,在大腦發育過程中因神經毒素影響發育及行為控制,對身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更可能出現暴力行為或過早死亡,不少國家及地區已立法規管。

    吳超偉指出,香港今年四月已通過《二○一七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禁止以銷售機形式賣酒,並規定零售商不可向未成年人士賣酒。本澳目前並未規管出售酒精類飲品予青少年,即使進入卡拉OK或酒吧等夜場有年齡限制,但青少年仍可輕易從其他途徑買到酒精類飲品。

    他認為,以法律手段及早為青少年身心成長建立預防保護措施,以免過早接觸酒精飲料,不論對青少年成長及酗酒引起的社會成本均有正面作用,做法可取。《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已羅列較詳盡及系統的行為準則,建議可作為界定標準的參考。

    此外,日後應多聽社會不同聲音,包括前線社工及社服機構的意見,結合科學數據及本澳實際情況作為規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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