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拍歪風違法勿試
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喜愛追求刺激、挑戰社會禁忌的人也越來越多,鄰近地區以至本澳近期更出現“裸拍族”,在公共地方拍攝裸露照片。世風日下,難明拍攝者何解會作出如此令人費解的行為。
從“裸拍族”照片可留意到,部分被攝者選點在僻靜之處,但更多的是刻意到遊客絡繹不絕的知名旅遊重地,甚而在人盡皆知的狀況下拍攝,但多數是抓準短暫的幾秒鐘,迅速按下快門完成“作品”。這類“裸拍族”可能源於在意別人眼光,某程度反映其內心的衝突與矛盾。
“裸拍族”會到處找景點拍攝,甚而上傳至社交網站,心理諮詢人員估計是希望引起他人注意。開始時未必想拍攝超大尺度的照片,但當發現唯有刺激的地點、誇張的照片,才能在某些地方如網絡、手機應用程式上博取高積分、按讚數,達到高迴響,雖未必與金錢掛鈎,但已存有競爭心態,誤將這種行為看成是一種成就,藉此滿足心靈甚至性興奮;遂不斷跨越、挑戰社會觀感和道德尺度,形成裸拍歪風。
本澳《刑法典》規定,在公眾地方暴露性器官,可能觸犯“暴露罪”,定罪可處最高一年徒刑。故意在公開場所裸拍尋求刺激感,不僅影響一般人的觀感,一旦觸法,恐得不償失,切勿因一時貪玩以身試法。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