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案被告保釋候查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土生男子涉用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多人近一千四百萬元。男被告曾聲稱自己也是苦主,且已被移送檢察院偵辦案件。據葡文澳門電台報道,男被告已繳交五萬元擔保金後獲釋,但被限制每周必須到警方報到。
男被告譯音姓羅(Rosario),三十四歲,報稱商人。案情指,羅某曾在新口岸某團體的活動場所舉辦多場電競講解會,以低風險高回報招攬與會者參與投資挖礦,並需透過羅某夫婦與某科技公司簽約。案中,合共有七十一名本地居民投資一萬至一百八十萬元不等,共涉一千四百萬元。有事主獲派兩個月分紅後,再沒有下文,懷疑受騙,陸續向司警報案。
澳門金融管理局曾發新聞稿提醒居民,虛擬貨幣屬“虛擬商品”,不屬法定貨幣或金融工具,居民須提防“虛擬貨幣”或可能涉及的欺詐行為,甚或可能被利用作違法犯罪活動。當局已與司法警察局建立緊密合作機制打擊非法金融活動,近年已多次透過媒體呼籲居民必須小心,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