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錦新質置換房參照市場訂價
【本報消息】議員區錦新書面質詢質疑,建置換房倘參照市場價格訂價,會推高樓價,建議政府置換房考慮以成本價訂價,以遏抑私人商品房不合理的超高樓價。
區錦新書面直言,現時澳門樓市是不正常的,樓價與絕大多數市民的收入已完全脫節,令不少有需要置業者望樓興歎。樓宇定價遠高於建樓的成本,為發展商及其合伙人帶來龐大而不合理的利潤,令社會財富更趨向於不公平的分配,加劇社會的貧富差距。這也是當局屢次出招以圖遏止樓價的不合理飆高的原因。
可是,政府在《都市更新暫住房及置換房法律制度》諮詢文本,卻有多處提及到置換房的售價將參照市場上同等級樓宇的價格訂定。他認為,政府一方面認為市場樓價高得不合理而採取各種稅務手段來打壓,另一方面卻在建置換房時以參考市場價格來定價而肯定市場價格的合理性,出現兩種矛盾取向,且質疑會幫助地產商推高樓價。建議政府置換房應考慮以成本價(包括土地成本、建築成本及發展項目的行政成本)來作為定價標準。
區錦新稱,海一居不少炒家從發展商手上接貨後就炒高樓價,到最後用家時,樓價可能炒高逾倍,若果按有關官員演繹政府在未來售予海一居業主的置換房,其定價按海一居最後一手合約價格來出售,而非發展商發售時的價格出售,則海一居業主不是獲政府以善意原則照顧,而是被政府再“斬一刀”,建議政府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