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百分之三及一 政府揸九成六
輕軌公司引兩基金入股
【本報消息】立法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早前跟進輕軌預算,近日在立法會官網公佈報告書。運建辦表示,爭取短期內完成行政程序,今年內註冊成立“澳門輕軌股份有限公司”,又擬引入工商業發展基金及科技發展基金作為公司股東。
成立公司需三股東
據報告書內容,運建辦介紹,未來輕軌公司將設三個股東,包括大股東政府(佔九成六),工商業發展基金(佔百分之三)及科技發展基金(佔百分之一)。政府解釋,揀選該兩個基金作為輕軌公司股東,是因為法律要求成立公司需至少三個股東,而兩個基金又與輕軌公司業務有關連。
營運維修外判港鐵
政府已把輕軌八十個月的營運、維修保養等外判予港鐵公司,未來輕軌公司將作為輕軌管理服務的監督實體。政府對港鐵公司有一定監管措施,當港鐵未達到基本的關鍵績效指標時,如未按合同班次發車及準時到站等,當局可勸喻、警告、處罰,嚴重情況不排除會與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