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官員豈能做縮頭烏龜?
政府擬在路氹聯生工業村建“臨時危險品儲存倉”,惹附近居民反對。特首崔世安早前在立法會表示,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將帶領團隊就儲存倉的消防安全向公眾解說。咦,似乎漏掉了運輸範疇?
昨日《澳門論壇》探討危險品儲存倉選址,消防局長梁毓森聯同該局防火廳代廳長李龍傑出席解說,至於負責選址、設計、建設的工務局呢?一名高級技術員披甲上陣,較“四三○”領取高一倍薪酬的局長、副局長、廳長、處長,全部潛水。
縱使消防局方面不斷推銷危險品儲存倉的安全性,不過在論壇上,石排灣居民代表亦指出,問題的癥結是選址太近民居,而非倉庫門如何設置。在儲存倉與居民的安全距離問題上,消防局、工務局均未能提供具說服力的答案,就選址決定,更被居民即場踢爆“卸膞”。
工務局表示,有關選址是應消防局的要求挑選,亦得到該局接受。然而,工務局作為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的專責部門,難道無能力挑選一塊遠離民居的土地?小城規劃亂籠,住宅與工業設施毗鄰,到底是誰之過?每發生事件,政府總以“地小人多”作說辭,惟市民眼見的是,大量黃金地塊被私下批出,甚至荒廢。明明有遠離民居的批租工業用地被閒置多年,工務部門置之不理;要建厭惡性設施時,卻在小市民家園旁“動刀”,當然難讓人接受。
工務局高級技術員自然有其相關專業知識及責任,惟權利理應與責任匹配,危險品儲存倉關乎數以萬計的公眾安危,選址亦遇民意強烈反彈。在與公眾溝通的事宜上,處於工務局“食物鏈最頂層”的官員,豈能做縮頭烏龜?一局之長,連解說都不願現身,萬一他日發生意外,又怎能希冀有人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