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資格由三個月延至一年
七百澳車允入出橫琴
省政府對澳區全國政協委員李佳鳴優化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政策的提案答覆中指出,去年十二月,廣東放寬澳門單牌車入出橫琴的申請條件。目前,申請指標為八個,截至目前已經發放了七百個。
如指標達到限額,珠海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將會開啟磋商,以期進一步開放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的申請條件,以及總量限制。
臨時車便民措施
廣東省政府表示,提案經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港澳辦後作出答覆。
第一是簡化申請和換領手續建議。澳車入出橫琴一直採用橫琴新區管委會、拱北海關、珠海邊檢共享網上系統申辦。
澳門入出橫琴車的申請人,在提交資料、通過驗車、經橫琴新區管委會審批,並且完成海關、邊檢等口岸聯檢單位備案後,由珠海公安局的橫琴交巡警大隊當場核發臨時入境牌證。
為優化流程,簡化申辦程序,珠海警方等推出系列便民措施。一是簡化申請臨時入境牌證續期所需資料。將需審核的資料由原來八份簡化為兩份:車輛所有權登記憑證(行駛證)原件、複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
優化入琴車流程
二是優化澳車入出橫琴綜合管理系統業務流程。制訂澳車入出橫琴續期業務流程系統優化方案,車主在系統客戶端申請臨牌續期業務成功後,可直接到現場窗口遞交資料,減少初次申領的預審和驗車兩個環節,時間縮短三至五個工作日。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在澳車安全技術查驗點(澳門路環蒲桃街七十號)開闢宣傳專欄,公開流程、資料等內容,以解決澳門車主因攜帶資料不全、往返多次、耗時費力實際問題。
在核發臨時車牌備註欄中,備註“申請續期時間超過臨牌有效期截止日期一個月的,需重新遞交車輛查驗報告”的臨牌超期規定,提示車主按時申領。車主也可通過澳車入出橫琴綜合管理系統客戶頁面查詢規定、辦事指南及需提交的資料。
臨時車延有效期
第二是延長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等建議。根據《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公安部第九十號令)規定,臨時入境車牌有效三個月,屆滿後需要提前三十天重提換領申請。
為切實降低申請成本,提高效率,廣東採取改進措施:一是澳車入出橫琴臨牌三個月期滿後一年內申請延期的,可繼承原號牌;二是重新申請時採取網上申請、遠程審核,最大限度簡化辦事程序。新申請和續期流程於今年六月一日實施。
新申請流程中,澳車入出橫琴資格有效期從三個月延至一年,與同一臨時入境車牌證最長期限一致。一年有效期內,申請人僅需每三個月將車輛駛離橫琴,返回澳門,並在車檢場檢查即完成續期,做到澳門單牌車一年內無障礙入出橫琴。
本報記者 鳴戈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