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參考香港徵收一手空置稅
宋碧琪:“擠牙膏”賣樓推高價
【本報消息】議員宋碧琪書面質詢指出,現行“樓花法”並無規範樓花放售的時間及數量,部分發展商“擠牙膏”式賣樓,營造房源供不應求假象,促使買家產生恐慌心理,無形中推動樓價上漲,促成不少“投機者”的炒樓行為,建議政府檢討樓花法,如會否參考香港徵收一手空置稅的做法?
營造供不應求假象
宋碧琪表示,一三年出台的《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規範樓花必須獲得“預先許可”才能銷售,大大避免了樓盤“爛尾”或一屋多賣等問題,為買賣雙方帶來一定保障。
但“樓花法”實施五年來,亦見到當中仍存在明顯漏洞。她指出,現時“樓花法”並無規範樓花的推出時間、數量等,導致有些發展商有了更多自由空間。在推出新盤時,往往祇是先公開一小部分觀望市場反應後,之後再以“擠牙膏”式決定是否推出剩餘單位,以此製造房源緊張氛圍,造成樓市供不應求假象,令買家產生恐慌心理。無形中推動樓價上升,甚至促成不少投機者的“炒樓”行為。
杜絕公司轉移資產
宋碧琪指出,針對“擠牙膏式”售樓問題,香港曾推出多項針對性措施,如徵收一手空置稅,又規定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不能少於有關“預售樓花同意書”所涵蓋的住宅單位總數的兩成,否則便撤銷有關預售同意書。她質詢當局會如何規管“擠牙膏式”賣樓?她以“海一居”事件為例,指現時對銷售樓花的發展商資產並無規範。不少樓花買家也擔心發展項目出現爛尾或其他情況,發展商早早轉移公司資產,製造無能力賠償假象,最終導致買家血本無歸,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規定樓花專款專用
反觀香港,則規定樓花款項必須“專款專用”。她質詢當局會否考慮推出本澳“樓花預售資金管理”等制度,填補本澳樓花銷售資金監管方面的法律空白,保障買賣雙方共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