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融灣區 生活助解困
澳門回歸祖國近二十年,在區域發展合作下,澳門居民往來內地日益頻繁,尤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積極推進,如何改變澳人在內地被視為“境外人”的種種不便,是中央政府關切的問題。繼一系列方便澳人到內地發展的措施後,國務院昨公佈下月開放讓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澳門居民將享受同等的就業、社保、教育公共服務,為澳門居民融入灣區掃除障礙、提供保障。相信隨着大灣區建設不斷推進深化,中央還將推出更多民生便利措施。
由於歷史及制度不同等原因,澳門居民未能在內地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完整待遇,以致在內地就業和生活等帶來諸多不便,也未能獲得相應的保障。隨着國家重視,社會期盼,近期中央陸續推出便民政策,包括使用回鄉證在部分車站自助取票、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取消港澳居民到內地就業許可制度,大幅降低粵港澳通訊漫遊費用等。
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逐步為港澳台同胞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好消息昨日傳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下月正式接受申領。憑居住證,三地居民在內地可依法享受就業、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同時,還可以享受九年義務教育、辦理車輛登記、申領駕證、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生育服務,以及乘坐內地航班火車等運輸工具等多項服務。便利措施以人為本、接地氣,踐行“內地與港澳台一家親”的理念。
居住證相當於“準居民身份證”,但值得注意,居住證不等同於一般內地居民的居住證,港澳居民出入境內地仍需使用回鄉證。且申領要滿足居住半年以上,暫未覆蓋短期逗留的群體。在內地創業審批、經營許可、跨區養老、置業等方面的接軌問題,仍是不少澳人在內地生活和發展的困擾。要使澳門與內地融合步伐提速,相關問題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和特區政府持續磋商,推出更多民生便利措施,提升政策的含金量,讓澳人在內地盡展所長,生活無後顧之憂。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