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寫字樓年花近十億惹議
【本報消息】多位議員在議程前發言中關注公帑運用、科技強警及舊城區公共泊車設施改建等。梁孫旭促政府加緊落實辦公大樓及倉儲設施的土地規劃,減少租賃私人物業的支出;陳虹、黃潔貞認為有需要擴大“天眼”覆蓋範圍;林倫偉建議初步設立驗窗資助計劃;何潤生倡內港栢港停車場升級擴容。
統一租辦公室標準
梁孫旭表示,政府每年花費大量公帑租賃私人物業辦公,開支也逐年遞增,今年相關開支預算更達到九點六億,增幅驚人。特區政府租用的物業主要用作各部門辦公室、停車位及倉庫等,現各自為政,沒有明文規定或指引規範相關租賃行為,試問政府如何衡量相關租賃是否合乎效益?缺乏統一監管和標準,難以保證所有部門都能慎重使用公帑。各部門做法獨立,各自掌握的市場資訊不一,議價能力亦會較低。建議政府制訂統一的租賃程序標準和價格指引,或考慮將租賃辦公樓工作交由特定部門負責,並促請政府加緊落實辦公大樓及倉儲設施的土地規劃,確保相關項目有序落成,創設便民的公共服務環境,也令公帑用得其所。
天眼智慧化擴覆蓋
陳虹、黃潔貞在聯合發言中指出,“天眼”系統啟用後,成功快速偵破不少案件,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時起到重要作用,成果值得肯定。建議“天眼”的覆蓋面應更廣及更智慧化,期望能加快第五及第六階段“天眼”的規劃,並不斷研究完善系統,增加或調整“天眼”的佈置,提升追緝罪犯效率,保障社會安寧。對於警員試行隨身攝錄機,認為倘若成效理想,應研究加大採購與部署數量,減輕前線警員執法壓力,更好地輔助執法工作。
建議推出驗窗資助
林倫偉表示,現行法例已要求業主每五年驗樓,並設有樓宇維修的資助、貸款及支援計劃,但由於當局並沒有落實相關規定,有關保養、維修舊樓法規屬非強制性,欠缺清晰驗樓指引和罰則,未具阻嚇力。政府樓宇維修資助金額有限,難以推動小業主維修保養的積極性,措施未發揮預期作用。現值風季,“天鴿”後仍有大量窗戶未適當維修,期望政府和居民正視問題。建議初步設立驗窗資助計劃,長遠可探討有否必要立法監管強制檢驗,保障大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倡栢港停車場擴容
何潤生表示,有區內居民提議,擴容或重建現有栢港公共停車場,增加區內泊位。栢港公共停車場為單幢式建築,如施工對周邊影響相對較小,有關提議未嘗不是一個突破點。促請政府認真考慮將現有四層高的栢港停車場升級擴容,研究增設更多停車樓層或重新規劃為倉儲式立體停車場的可行性,建議將一些位處舊城區且未具迫切發展需要的土地平整成為臨時公共停車場,紓緩舊城區泊位緊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