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先辭工後報考做法損員工權利
林玉鳳籲政府友善搶人
【本報消息】對於政府招聘護士所衍生的“先辭工、後報考”事件,議員林玉鳳認為有關“恐嚇”做法絕對失當,僱主需要具備胸襟看待僱員轉工,政府亦不宜同一時間招聘同一等級的專業人員,免對社會造成衝擊。
僱員轉工予以尊重
林玉鳳主張,機構要求“報公職前先辭工”,損害了員工的就業及轉工權利,做法絕對不妥。但公司即便沒有明言“禁考”,亦有可能看到投考名單後作無理解僱,應檢視“勞工法”是否有足夠職業保障。
公務員薪高糧準福利好,她指出,的確各行各業都要承擔公職開考伴隨而來的人員流失,作為企業應盡量提高員工待遇,“但唔係所有公司都可以做好,我只能夠講,大家就要有個胸襟,要接受員工覺得去另一個機構發展得更加好。”
她認同現時公開投考人資料的做法,由於投考過程是否公開公平公正,亦是莫大的公共利益,不應降低現時的透明度。重點是要糾正有關機構的思維,尊重職員轉工的權利,“如果有好多人想走,你自己都要反省”。
林玉鳳理解,企業機構若短期內有過多人員流失,確實會影響運作,尤其作為醫院機構亦會影響病人。有感公立醫院應分階段發展,不應一次過招聘大量同層級的護士,免對社會造成大衝擊,“如果你一次招一百人,咁嗰間醫院真係運作唔到。”即使大家都需要人力資源,亦要“友善搶人”,顧及其他機構的人手安排。
公職薪酬抛離私企
另外,賭收帶動庫房水浸,多年來,本已屬“筍工”的公職薪酬調升幅度亦優於一般機構,本澳公務員工資中位數達三萬五千元,而本地打工仔整體薪酬中位數為一萬九千元,差距高達一萬六千元,“公職整體薪酬遠離所有職業已經係相當誇張,越拉越遠”。
她指出,本澳公務員調薪僅參考通脹、購買力及政府財政狀況,但未有如香港般,參考私人企業的加薪計劃,主張本澳每年應進行各行業私企的薪酬調整調查,於公務員調薪時予以參考,使加薪幅度趨向合理、制度化,免公營與私企的人資競爭不公持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