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發商會促兩年檢討租務法
【本報消息】地產發展商會日前在會址舉行第十四次會員大會,由副會長管小立主持、會員大會主席陸惠德感謝理監事及會員參與和支持會務,使商會不斷發展壯大,社會認受性獲得充分肯定。
陸惠德指出,租務法例今年初實施,為適應法例,有業主要求於租賃合約上訂明租客於三年內解約,也要支付三年租金,雖然法律實施過程中沒有出現重大爭拗,但對於業主、租客構成不便。希望政府對租務法例定期兩年檢討,因應社會經濟情況修訂,跟上發展步伐。並希望全體會員多關心和積極參與特區政府各項工作,配合特區政府把澳門融入“一帶一路”、投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常務副會長劉海濱、副會長鄧文儀分別發言,希望會員多走出去、拓闊視野,多參與珠三角地產業發展。
理事長姚明禮作會務報告,總結過去一年來各項會務及參訪活動。常務副理事長陳禮峰作財務報告、監事長香灼琨作監事會報告,上述報告均獲全體會員一致通過。另,商會將於下月會慶時組織會員中山一天遊活動,以加強會員之間的交流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