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時數百分比類型義務補充細則
教學活動時數審核九月實施
【本報消息】教青局訊:教青局十分重視優秀師資隊伍的建設,為提升教師的專業水平,按照《非高等教育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規定,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經過廣泛諮詢和深入研究後,制訂及公佈《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時數的審核準則》,於九月一日開始實施。
該委員會於二○一五年下半年啟動起草,經過多次會議及充分討論,草擬《準則》擬本。為廣泛收集意見,完善準則的內容,教青局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派員到訪超過九成學校和舉辦公開專場收集意見,並向非高等教育委員會、教師培訓工作協調諮詢小組介紹及收集意見。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重視教育界意見,對所收集到的各項意見分析討論,對準則內容調整,擬訂最終文本。
《準則》主要圍繞機構開辦或組織的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所佔的時數百分比、專業發展活動類型、專業發展活動要件、教學人員的義務、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意見、補充性規則等作出規範,對教學人員專業發展活動作客觀及量化的審核計算。教青局亦於日後舉行《準則》講解及專業發展時數登記系統說明會,協助教學人員了解準則內容及登記程序。
教青局將按實際需要,為教師創設專業發展活動的機會和條件,建立高質素的教學人員隊伍,促進澳門教育朝更優質方向發展。